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作者:罗小红   阅读次数:[]

依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s://gra.csu.edu.cn/info/1034/38308.htm,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2018级直博生。

2.2019-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含港澳台博士生)。

3.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含港澳台硕士生)。

以上港澳台研究生此次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参与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奖学金(简称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相关通知)。

要求:以上研究生需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每学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上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下年度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4.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2022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到校情况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2022级研究生新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2022级直博生按硕士生身份参与评定、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港澳台研究生不参与),创新成果根据参评身份(硕、博士生身份)可分别使用本科阶段或硕士阶段的成果,论文和授权专利的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须是中南大学)、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必须符合评定文件要求,本科或硕士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2016级及以前的博士生为6年,2017级及以后的博士生为7年,其中八年制从本科入学不超过11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二、奖助学金类型及名额

类型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三、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2.数学与统计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四、安排及要求

1、创新成果录入、奖助学金申请(9月15日-9月17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同时,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http//award.csu.edu.cn)申请奖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各班班长,由班长交至数学院36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纸质申请材料由个人交至数学院364办公室。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组织资格初审(9月18日-9月24日)

依据学校文件、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和评审。

3、组织答辩和评审(9月25日-9月27日)

根据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评定,确定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符合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所有申报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所有符合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创新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若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4、结果公示

学业奖学金:9月28-10月10日

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10月9日-10月15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按奖助学金类型、培养层次(博、硕士)、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分别整理后上报(奖学金类型为学业奖学金三个等级、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三个等级)。

2、获各类奖学金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成绩单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全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纸质版)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7(已发表)、附件8(在线发表)。创新成果支撑复印件需本人及导师签名。

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所有拟推荐人的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分别设置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答辩PPT”、“学号+姓名+卓越、拔尖奖学金答辩PPT”、“学号+姓名+创新奖学金答辩PPT”发送至邮箱:282989623@qq.com,截止时间9月25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2、2022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3、数学与统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4、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

5、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试行)

6、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专项奖清单

7、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8、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9、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国际级+国家级)




附件列表:



打印】【收藏】 【关闭